無標題的 講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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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劫前夕:苦難的透視(繁體) 第七章:預定的苦難

預定的苦難

「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約翰福音16章33節

今天有些教會和一些宗教性的電視節目,為了迎合大眾口味,使基督教更受歡迎,就以輕鬆有趣的內容來取代十字架的信息。

然而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基督徒在今生能左右逢源,贏得大眾喜愛,生活舒服又成功。主耶穌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約15:18–20)

換言之,主是在警告我們,這世界是服在惡者的手下,世界若恨惡祂,世界也必定恨惡我們。

這個世界只對獎章有興趣,對創傷則避之惟恐不及。雅各和約翰都曾為天國裏的高位爭執過,你我也和他們一樣,我們甚至會要求躺在安樂椅上,欣賞音樂呢!但是主回答祂的門徒說,祂所賜的不是屬地的尊榮,而是苦難與磨煉。

看看我們的主吧,祂曾受人藐視,被厭棄,遭凌辱、迫害,最後被人釘死。人雖反對祂,祂卻能一味行善,甚至祂的仇敵也找不出祂的錯來;祂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道德家。然而傳道三年以後,祂卻如囚犯一樣被釘死。世人這麼快就轉臉不認祂,正應驗了經上的話,說:「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3:19)

對這個世界來說,好人常會遭人非難。前面我提過希伯來書11章裏許多信心的偉人,有的是猶太人,有的是非猶太人,他們都遭到鞭打、捆鎖、監禁、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被刀殺;他們的生活飄流不定,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到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作神的百姓,就是要忍受這些苦難。

我們今天在美國,可以舒服地躺在客廳的沙發上,觀賞電視裏播放的聖經故事,我們也許該感謝神,作這個時代的基督徒真是太舒服、太容易了。但是有一天這一切都要改變,我們今天生活在這樣的國家裏,其實是反常的;基督徒遭人論斷、逼迫、不受人歡迎,才是正常的現象。當耶穌醫病、趕鬼、餵飽五千人,並叫死人復活時,有許多人跟隨祂;然而等到祂開始講十字架的道理,講到祂必須受死,也勸門徒必須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時,「從此祂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祂同行。」(約6:66)當主說到作主門徒必須付代價時,跟隨的人立時就減少了。

今天在世界許多其他的國家裏,要作真門徒還是得受苦;也許是被迫離家,遠離親友;也許成了「一臺戲」,供世人嘲笑。受苦會以許多不同的形態出現,也許你會像約翰福音第9章的那個瞎子,不知不覺中為了神的榮耀而受苦。

聖經裏提到各種苦難,戴克博士(Dr. Finis Dake)曾分類列表如下:

1. 為義受逼迫(太5:10; 13:21;可13:30;約15:20)

2. 冤屈毀謗(太5:11–12; 10:25;徒13:45;彼前4:4)

3. 遭人誣告(太10:17–20)

4. 為主受鞭打(太10:17)

5. 遭人棄絕(太10:14)

6. 被世人恨惡(太10:22;約15:18–21)

7. 被親人恨惡(太10:21–36)

8. 以身殉道(太10:28;徒7:58)

9. 受試探(路8:13;雅1:2–16)

10. 為主名受辱(徒5:41)

11. 為主被囚(徒4:3; 5:18; 12:4)

12. 經患難痛苦(徒14:22;帖後1:4)

13. 被石頭打死(徒14:19;林後11:25)

14. 被棍打(徒16:23;林後11:24–25)

15. 成了一臺戲(林前4:9)

「戲」(spectacle)這個字與「戲院」(theater)這個字,是來自同一個希臘文字源。我們彷彿是在一個舞台上,把基督的苦難表演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我們為基督的緣故成了愚拙人(林前4:10)。「愚拙人」(fools)在希臘文裏與「白痴」(moronic)的意思相當,同時也是指觀眾對舞台上表演的人所發出吱吱嘖嘖嘲笑和侮辱的舉動。

16. 遭人誤解、誹謗、藐視、中傷(林前4:10–13)

17. 遭患難、困苦、擾亂、暴動、勞役、要儆醒、禁食及遇羞辱(林後6:8–10; 11:26–28)

18. 受凌辱(來13:13;彼前4:14)

19. 受試煉(彼前1:7; 4:12)

20. 撒但攻擊(弗4:27; 6:12)

但是聖經也應許為主名而忍受苦難的人,將有極大的獎賞。戴克也同樣列出這些獎賞:

1. 極重無比的榮耀(林前4:17)

3. 使耶穌的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4:11)

4. 使別人得到新生命(林後4:12)

5. 使人得見神的恩惠(林後4:15)

7. 與基督一同作王(提後2:12)

9. 使神得榮耀(彼前4:16)

10. 心中歡喜快樂(彼前4:13–14)

像美國這樣的國家,作了基督徒不一定需要忍受肉身的苦難,不過苦難的確會以許多其他的形態出現。

一般掛名的基督徒又怎樣呢?他們不會把「為主而活」當作人生的大前提。有時我們甚至很難分辨一個人是不是基督徒。比如說,在美國去教堂作禮拜的風氣很盛,但這並不表示那些人的生活會與信仰一致,會敬虔地禱告、讀經、決心活出一個與世人不同的生活來。

聖經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信主的人本該與世人有所不同,他們是神新造的人,是新社會中的一份子。今天有許多坐在教堂裏的人,有口無心地唱著:

「古聖先賢,身囚牢獄,

心靈仍得自由喜樂;

今主兒女,仍肯效尤,

為主而死,何等有福!」

──費伯(Frederick W. Faber)

然而保羅告訴提摩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

耶穌不是呼召我們一同去野餐,而是呼召我們去奔跑十字架的道路;不是要我們去嬉戲作樂,乃是要我們奮勇爭戰。祂不是邀我們去郊遊,乃是邀我們去殉道。我們的主要我們隨時準備,向自己、向罪,向這個世界死。祂勉勵我們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並且預先告訴我們在世上我們會遇見苦難。

今天許多基督教的電視、廣播節目,都只一味要迎合這個世界,討世人的喜歡。我們所面臨最大的試探就是與世界妥協,使福音變得更合世人的胃口。有好幾次我們佈道團所辦的佈道會中,我看到現場的攝影機,發覺有幾百萬人在看我。我知道自己若按聖經傳信息,必要得罪許多人;有時我也想把信息說得婉轉一些。但神幫助我,使我永不妥協。否則我豈不成了假先知?成了賣主的門徒嗎?服事主的代價是相當大的。

許多時候我們所關心的,是我們能有「多」像這個世界,而不是多麼「不像」這個世界。我們以為時代進步了,人類的文化愈來愈受基督教的感染,而教會的地位也逐日昇高,因此我們就不需要再像我們的列祖一樣為主受苦了。我們只想與世人認同,不是作這個俱樂部的會員,就是那個社團的團員。但是要知道我們若愈是在這個惡貫滿盈的世界過得愜意,我們愈是會在不知不覺中遠離神。

保羅在羅馬書12章2節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腓利(J. B. Philips)將這節經文譯得更清楚:「不要讓周遭的世界,把你擠進它的模子裏;要讓神在你裏面重新塑造你的心思與意念。」

基督徒很容易讓自己被模成世界的樣式;很多時候我們以為只要凡事與人相同,就更能取悅於我們非信徒的朋友。這真是錯誤的想法!基督徒若只想順應時代的潮流和思想,他絕不會為世人所尊敬,反而更被他們藐視──不是被他們看成以信仰為恥的懦夫,就是有名無實的假門徒。

我們一生的使命,不是要搏得人心,乃是要向主忠心。到見主面的那日,主的一句:「好!你是忠心良善的僕人!」遠比世人現在的誇獎:「老兄,你真要得!」重要得多。與其作人中豪傑,不如作屬神的人來得更好。聖經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4:4)

計算代價

我們白白而得救恩,然而,作門徒則須付上代價。西元二千年前,摩西就必須在順服神,或留戀埃及的罪中之樂二者間,作一明確的選擇。福音書裏那個富有的少年官,曾享過舒適、奢華的生活,因此對受苦、捨己並不比我們更有興趣。他若生在今天,很可能就是教會裏一個掛名的基督徒;但是在那時候,他若想要加入教會,主耶穌要他好好先計算一下代價。約翰福音第6章,我們看到群眾前呼後擁地在跟隨耶穌時,主卻三次提醒他們,若不肯付代價,就不配作主的門徒。

聖經從來沒有說:「基督與……」總是說:「基督或……」。基督或比列,基督或凱撒,基督或世界,基督或敵基督,在所有這二者之間,你必須作個選擇。主耶穌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太12:30)

今天特別是在一些基督教普及的國家裏,大家把基督教看得太輕鬆簡單了。其實無論是在耶穌的時代,是在今天世上任何一個國家,跟隨主都必須先計算代價。你必須肯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但是今天,尤其在某些西方國家,我們卻從來不會對信徒有這樣要求;即使信徒公開犯罪,教會也無力管教。難怪我們在世界裏失去了見證。

基督的印記或魔鬼的印記?

我們中間自稱為基督徒的人,都必須這樣問自己:「我們身上帶有基督的印記嗎?還是帶著其他轄制我們的印記?」作奴僕的人,身上總是帶著主人的印記。在今天這個縱情聲色的時代,我們所標榜的就是一張張放蕩的面孔,一雙雙顫抖的手,和搖擺不停的舉止;但鎮靜劑不能使人鎮定,化妝品也掩飾不了臉上的疤痕。這時代的每個人身上都帶著他主人的印記。

我常常站在街頭,仔細觀察往來行人的面孔。有時我會從一個人的嘴角、眼底和皺紋裏,看到鬱積在他心裏的懊惱、怨恨和惡毒的思想。

聖經說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基督有祂的僕人,魔鬼也有他的奴隸。你我身上帶著的若不是基督的標記,就是魔鬼的標記。聖經說魔鬼的標記是「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而且「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5:19–21)。

基督徒也帶著傷痕的標記

我們基督徒身上帶著我們主人的印記,正如隨從「這世界之神」的人會帶有他們主人的印記一樣。正因如此,苦難就成了不能避免的事;也因如此,聖經裏的聖徒對苦難與得勝都有過深刻的體驗。馬丁路德在1520年出版的《基督徒的自由》一書中寫道:「一個愈敬虔的基督徒,愈需忍受患難、痛苦和死亡。」兩個世紀之後,1726年羅威廉(William Law)在《信徒的完美》(Christian Perfection)一書中寫道:「如果說人類是靠救主的受苦才能蒙救贖,但信了主的人卻可以生活在安逸舒適之中;或者說,受苦是贖罪的必要條件,而得贖的人卻可以不必受苦,這就是太奇怪的一種說法了。」

我們要小心,不要把十字架的苦難和中古時代的禁慾主義或苦待己身混為一談。我們不能刻意追求苦難,自找苦吃,誤以為這樣就可以搏取神特別的青睞。其實禁慾不一定是一種美德,主就曾警戒門徒說:「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太6:16)這話正提醒我們,不要為自己所帶來的試煉誇口。

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不是要我們披麻蒙灰,或拉長著臉,也不是要我們妄自菲薄,乃是要自卑。不只是降卑自己,而是根本不去多想自己。

有些人以為,任何一件叫他頭痛的小事都是他的十字架;每次聽見有人批評他,他就覺得自己是為主殉道一樣的可憐。其實許多時候,我們被人批評都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只有當我們是為了主名的緣故遭人毀謗時,我們才是有福的。

暗世之光

基督徒必須是世界裏一股外來的清流,是這個世上的少數民族。一個教會若能全然被這個時代所接受,絲毫不會引起世界的忿恨,或遭受世界的攻擊,那就不是我們的主所建立的真教會。我們是「世界的光」,光能把一切黑暗的事揭露出來。我們若與世界相安無事,可能是因我們出賣了自己,與世界妥協了。慕迪說過:「如果世界對你一無指責,你要小心,免得基督對你一無所誇!」

今天在這個黑暗的世界中,最偉大的見證就是有一群與主同釘十字架、一同復活的人:能向罪死,向神活著,在他們身上帶著「耶穌基督的印證」。

聖經怎樣提到受苦的聖徒

如果你相信耶穌基督,你就是「聖徒」。今天「聖徒」這兩個字,常被人誤解,以為是個十分屬靈的超人。其實所有神的子民都是聖徒──是被神「分別為聖」奉獻來事奉祂的人。

任何人在讀聖經時,若不知受苦是基督徒的本分,就是不求甚解。以下有幾段經文,很清楚地說到信徒必須受苦,並且在受苦時能得到神的幫助。

詩人大衛說:「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詩34:19)請注意,神的應許是「脫離」,而不是「免除」。現代版聖經(Living Bible)把這節經文譯為:「義人不逃避所有的苦難──他雖有諸般的苦難,但是在每一個苦難中,主都幫助他。」

主耶穌在傳道事工即將結束,也就是祂被釘死的前一夜,對門徒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苦難」二字,你也可以稱之為困難、問題或壓力。事實上,主耶穌已很肯定地說,基督徒一定會遭遇這樣的事;但祂也應許我們,在苦難中必與我們同在。主在這裏所應許的,不是脫離而是得能力勝過苦難;不管苦難有多大,我們必完全從這悖逆的世界中得到釋放,因為我們的救主有一天要再統管祂所造的世界。目前撒但雖暫時在地上作王,但和平之君必要再來,祂必勝過撒但和他的攻勢,全然得勝!

預備受逼迫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曾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10–12)主說我們不但要把逼迫當作是跟隨主必然有的事,我們還要在這些逼迫中歡喜快樂!保羅寫信給因信受苦的腓立比信徒時,也同樣提到主耶穌的教訓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4:4)保羅不僅鼓勵他們在一帆風順時喜樂,更是要常常喜樂!環境不能改變我們對逼迫的反應,不論我們遭遇多大的試煉和考驗,我們一生一世都要不住地喜樂。

使徒約翰向士每拿教會重提主耶穌的話說:「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裏,叫你們被試煉……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2:10)

這話也許有些玄奧,但真正的信心和苦難總是並行的,要想信心成長,就免不了要受苦難。

雖然許多時候是我們自找的,但神允許苦難存在,的確是一件令人難以理解的事。比方說,你如果生病了,就想一定是撒但在折磨你,只要你有充足的信心,病魔自然會離開。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神有時會醫治,但不一定每次都如此。祂若允許苦難臨到,就必賜下足夠的恩典,使你能忍受。神會加添你的能力,在苦難中與你攜手同行;但不一定會讓你脫離苦難。

保羅寫信給他在主裏的兒子提摩太說:「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多麼直截了當的提醒!我想這個原則已經說得很清楚,使你我受苦時不致疑惑。當然,有些人似乎比別人受更多的苦;但我們中間有些人從不曉得為了信仰的緣故,肉身受逼迫是怎麼回事。其實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免不了要受一些隱藏的苦難和內在的逼迫;有時我們可能因自己的信仰而遭世人嘲笑,有時是在這詭譎的社會制度中遭到排擠。例如一個基督徒商人、工會領袖或政治家,若想遵行合乎聖經、倫理、道德的原則,勢必會遭到人的抵擋和抨擊。

也許在你辦公室、學校或社交場合中,因為你不肯隨波逐流,投大眾之所好,就遇到一些隱約的逼迫。

彼得看苦難

使徒彼得在彼得前書中這樣寫道:

「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4:12–19)

基督徒絕不會徒然為主受苦。為主而活、遵行主道不是一條容易的路;但卻是滿有平安與能力的道路。十字架的道路雖難行,其終點卻有永恆的獎賞在等待著我們。

聖經從未改變它對忍受苦難與迫害所行的原則;我們之中也許有些人必須為主受死,或至少為自己的信仰受苦。在二十世紀中為基督受苦、被殺的人,遠超過任何一個世紀。保羅卡森(Paul Carlson)這位宣教士,就是為了救人靈魂而在剛果殉道的。吉米艾略特(Jim Elliot)和他的四個朋友,為了去厄瓜多爾傳福音給奧卡族的印地安人,結果被殺。烏干達國內英國教會的總主教盧溫(Bishop Luwum)也是遭槍殺殉道的。

得勝的苦難

在宇宙中,有一位為了救贖的愛而受苦的神。當我們在這邪惡的世代受苦時,我們才更能經歷到祂的愛。有人說,一個人若受了苦卻沒成功,有一天這功效必會在另一個人身上成就;若有人沒受苦而成功,他也可以深信,一定是有人已經為他受過苦了。

在印度拿加藍州的喜馬拉雅山腳,有一座美麗的城市,柯西瑪。我和內人曾去參加慶祝基督教傳入該地的百年紀念。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就是在此被阻止的。當地的一塊墓園裏,葬了數百位殉難的士兵,他們是印度、美國、英國和其他國籍的盟軍,為聯合抵抗日軍的侵犯而捐軀的。墓園入口立著一塊紀念碑,碑上刻著這樣一句話:「他們捨去了自己的明天,使你能享受今天。」

大衛・李文斯敦(David Livingston)在非洲傳道,經過十六年艱難的歲月後,他回到自己蘇格蘭的故鄉,對格拉斯哥大學的學生演講。他提到,在他服事主這麼多年來,共得過二十七次熱病,體力銳減,一隻手臂被獅子撕裂而成殘廢。他對那群年輕人說:「你們想知道是什麼力量,使我在這一切艱辛、困苦和孤獨中支撐下去嗎?就是基督的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我們也可以像李文斯敦一樣,抓住主耶穌的應許。在一切的苦難中,祂必與我們同行,祂正在試煉和苦難的另一端等待我們──進入祂榮耀的光中,與祂永遠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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