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撒路的病死-生命的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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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約翰11:1~45

 

約翰福音 11:1 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他姐姐馬大的村莊。

約翰福音 11:2 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他的兄弟。

約翰福音 11:3 他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

約翰福音 11:4 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約翰福音 11:5 耶穌素來愛馬大和他妹子並拉撒路。

約翰福音 11:6 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約翰福音 11:7 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

約翰福音 11:8 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裡去嗎?」

約翰福音 11:9 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

約翰福音 11:10 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

約翰福音 11:11 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約翰福音 11:12 門徒說:「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約翰福音 11:13 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

約翰福音 11:14 耶穌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

約翰福音 11:15 我沒有在那裡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裡去吧。」

約翰福音 11:16 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約翰福音 11:17 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

約翰福音 11:18 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

約翰福音 11:19 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他們的兄弟安慰他們。

約翰福音 11:20 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

約翰福音 11:21 馬大對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

約翰福音 11:22 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什麼,神也必賜給你。」

約翰福音 11:23 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

約翰福音 11:24 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

約翰福音 11:25 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約翰福音 11:26 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約翰福音 11:27 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約翰福音 11:28 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的叫他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

約翰福音 11:29 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裡去。

約翰福音 11:30 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

約翰福音 11:31 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裡安慰他的猶太人,見他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他,以為他要往墳墓那裡去哭。

約翰福音 11:32 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裡,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

約翰福音 11:33 耶穌看見他哭,並看見與他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裡悲歎,又甚憂愁,

約翰福音 11:34 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那裡?」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

約翰福音 11:35 耶穌哭了。

約翰福音 11:36 猶太人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

約翰福音 11:37 其中有人說:「他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嗎?」

約翰福音 11:38 耶穌又心裡悲歎,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著。

約翰福音 11:39 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

約翰福音 11:40 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

約翰福音 11:41 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

約翰福音 11:42 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約翰福音 11:43 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

約翰福音 11:44 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約翰福音 11:45 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做的事,就多有信他的;

 

序言

 

人死了,還會復活嗎?

  “人一死百了。”
  “人死如燈滅。”
  “人死不能復生,從此永訣,不復相見。”


  在書報上在人際間,常常都看到聽到以上有關死亡的言語。“死亡”,是世人最大的悲哀,許多人都懼怕死亡,而用各種方法逃避死亡,但最終死亡仍然會臨到他們。這就是世人所說:“人生自古誰無死,有生必有死。”無論貧,富,貴,賤,智,愚,走完今生都難免一死。聖經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第九章27節)“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傳道書第八章8節)


  然而人死了就完了嗎?不是的,主耶穌基督親口告訴我們:“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聖經約翰福音第十一章25節)由此可知人死了,將來有復活的盼望。


  也許有人會譏笑說,這是基督教迷信的說法:怎麼一信耶穌,將來就會復活?如此簡單,誰能相信?

  也許有人會譏笑說,這是基督教迷信的說法:怎麼一信耶穌,將來就會復活?如此簡單,誰能相信?
  親愛的朋友!請你靜靜地想一想:最先的人是怎樣來的?死亡是怎樣來的?死了又如何復活呢?若能解答得到,你便知道,人死了將來必然會復活。


  首先我們要知道人是由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所造的。“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造人…;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聖經創世記第一章26節,第二章7節)神最先創造的人,就是我們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他們有神永生的生命,是不會死的,也不需要從死裏復活。
  可惜我們的始祖犯罪,違背了神的誡命,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於是罪“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犯罪的結果就是死。(聖經羅馬書第五章12節,第六章23節)因受到罪的咒詛,所以人生在世有病患,衰老及各種患難痛苦,最後進入死亡。所以,世上並無不死的人:豐衣足食,奢華宴樂的財主死了;勞苦愁煩,貧病交迫的窮人死了;長命富貴,身體健康的大官死了;甚至吃了所謂長生不老藥的秦始皇也死了。


  人既然要死,又如何復活呢?感謝我們的神,祂愛我們,不願我們因罪的緣故而永死滅亡,所以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主耶穌於二千多年前降世為人,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祂戰勝死亡,從死裏復活了,而成就了救贖大恩。只要我們認罪悔改信靠祂,祂就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並賜給我們戰勝死亡復活的生命。耶穌親口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信主的人,雖然肉身仍會衰敗死亡,但他裏面的靈魂(人與其他動物不同,人是有靈魂的)已進入天堂,享受永生的福樂。直至主第二次降臨時,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肉體〕,總要變成不朽壞的〔榮耀的身體〕。”(聖經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52-53節)也是聖經所說:“身體得贖。”(羅馬書第八章23節)
  而一切不信主的罪人,當主再來的時候,他們從死裏復活接受審判後,要到永遠痛苦的地獄裏去。(聖經啟示錄第二十章12-15節)
  聖經的真理告訴我們,人死了,是會復活的。這種復活,在主耶穌第二次降臨時就會實現。祂是神的兒子,祂是真理,祂叫人復活的應許是千真萬確的。
  親愛的朋友,你懼怕死亡嗎?你盼望死後復活嗎?願你趕快悔改信耶穌,就必得着祂復活的新生命;當走完今生,面對死亡時,不但不懼怕,並可“笑傲死亡,視死如歸”,而向它挑戰:“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裏?”(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55節)我們藉着主耶穌基督的得勝,將來必從死裏復活

一.       拉撒路的死及其需要

    在第十章記載,猶太人逼迫耶穌,想要殺害祂,所以耶穌就離開猶太地,往約但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裏(約十40)。該地和拉撒路所在的伯大尼,相距大約有二十六英里之遠。大約是步行兩天的距離。

1.1.        禱告祈求

    「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約十一1~3)。

    告訴主就是禱告、祈求,這是很正常的舉動。我們應該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生病了,需要醫治,所以告訴主。

1.2.        主聽見了

    「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約十一4)。

    人只關心自己的病得醫治,並不關心神的旨意及神的榮耀。不錯,神是憐憫,慈愛的神;祂憐憫人,樂意醫治人,拯救人脫離苦境。但神要藉著蒙拯救的人,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弗一12)。僅僅使病得醫治,並不是神的主要目的;病得蒙醫治以後,人必須好好經歷主,把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6),叫世人看見信徒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他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這纔是神拯救人的真正目的。在拉撒路之前,曾經有十個長大痲瘋的人,蒙醫治得潔淨了。內中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那九個在那裏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路十七15~18)?主一定會聽見我們的禱告、祈求的。但除了求病得醫治外,我們更該求神因此得榮耀(參照太六9~13)。

1.3.        照祂的時候

    「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約十一6)。

    門徒也許在他們心中責怪祂,因為耶穌聽見之後,沒有立刻隨報信的人趕去。卻未想到人的時候常是方便的,但是祂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七6)。祂的時候就是父神要祂作的時候,是叫神因此得榮耀的時候。

1.4.        拉撒路死了

    「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約十一11)。

    「耶穌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約十一14)。

    「死」對於世人而言,是人生的結束。「病」了還有醫好的一線希望;但死了,就是了了,是絕望,是結束。但是對於神,生命的主而言,死祇不過是睡了。主曾經說過:「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五25)。

    魔鬼雖然是掌死權的(來二14),但是他不能勝過主。主比萬有都大,祂是生命,祂是復活(約十一25),祂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其實在那報信的人尚未抵達之前,拉撒路可能已經死了。因為「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約十一17),那意思就是說,即使耶穌一聽到了消息之後,就立刻動身,他也是在墳墓裏已經兩天了。祂故意仍住兩天,為的是要更加顯明神的榮耀。在神的兒子而言,拉撒路的死,祇不過是睡了。祂不是去醫治他,而是去叫醒他。所以當信徒走完了今生路程時,不是死了,乃是在主裏安睡了。

談死

在整個人生的過程中,死亡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儘管你不去想它,不願正視它,死──仍然是不速之客,從來未肯放過誰。

人,在沒有病痛的時候,是沒有和死神抵抗的意識。一旦負了傷,或病重了,住進醫院,目睹周圍盡是痛苦的呻吟和掙扎的慘狀,才突然間有所領悟。

  許多人對死亡帶有恐懼感覺而忌諱,故用其他言詞代表死亡。例如:皇帝之死說是駕崩,大臣高官死的為薨,平民之死為卒。現今人的死,多說是過身,逝世等。這都是世人對死亡懼怕變相的說法。

    

為何世人懼怕死亡

  一般人認為人死不能復生,死了是完了,是永訣,與親友永不再相見,不能享受人生的快樂。故世人多是貪生怕死。此外,也有因死人的模樣而生懼怕。諸如看見有些人不幸經過疾病,災禍,痛苦而死之慘狀;以及看見親友氣斷身亡,兩目緊閉,手腳伸直…入殮棺木葬於黃土墳墓,不見天日,何等孤寂淒冷作千古人,以至內心不安而懼怕。因此“死亡”成為世人最大的懼怕和悲哀,也是人類最大的仇敵。
  許多人用各種方法逃避死亡,但最後死亡仍然會臨到他們。因為照聖經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第九章27節)“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能力掌管死期。”(傳道書第八章8節)也是世人所說:“人生自古誰無死。有生必有死。”無論貧富,貴賤,智愚…走完今生都難免一死。

人為何會死亡

  人類為何會死亡?既然世人有生必有死,故要先從人的“生”說起。人從何而來?按聖經上說:人是由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所造的。“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造人…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世記第一章26節,第二章7節)神最先造的人,就是我們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他們未犯罪前,有神永恆的生命,是不會死的,也不需要從死裏復活。
  可惜我們的始祖違背了神的命令,吃了園中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犯罪的結果是死亡。於是,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羅馬書第六章23節,第五章12節)。因為犯罪帶來的咒詛,人生在世就有生,老,病及各種患難痛苦,最後進入死亡。豐衣足食,奢華宴樂的財主死了;勞苦愁煩,貧病交迫的窮人死了;長命富貴,身體健康的大官死了;甚至吃了所謂長生不老藥的秦始皇也死了。


聖經清楚指明,自從亞當夏娃犯罪後,死亡立時成為他們的侵略者。雖然亞當還活了九百三十歲,但在身體上明顯有衰老的現象,新陳代謝作用也開始減退,細胞一天一天的死去,最終還是歸於塵土。(詩篇第一百零四篇29至30節;傳道書第十二章7節)故此死亡的定義是指一個人的靈魂和他的身體分離,斷絕或停止在地面上的關係性活動“Relational Activities”,這才是真正的死亡。

  不過,死亡並非只是肉身之死那麼簡單,而是包括了靈魂的死。當神吩咐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對他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第二章17節)神所強調的是靈性的死,是指一個人靈裏的生命與永生神的生命隔絕,落在黑暗罪惡之中。


  進一步的說,當亞當違背神的命令,吃了這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時,他所經歷到的,最痛苦,最可悲,最憂傷的是靈性的死。這種死亡是立即的發生在亞當的生命中,故此他不敢見神的面,落在咒詛和各樣的痛苦之中。(創世記第三章8至10節)


  若以將來的層面來看,人類還要面對第二次的死,也即是永遠的死。這種死是最可怕的,因為他將被丟在地獄的火湖裏。這種的死等於永遠的滅亡。這種滅亡的痛苦不是在火湖中一陣劇烈的痛苦後,就消失於無形;而是要受着一種“無止境”的痛苦,是永遠的刑罰。聖經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第九章27節;另參啟示錄第二十一章8節,十四章11節;馬可福音第九章47節)

  神所造的人,是有靈魂的活人─人為萬物之靈,可以管理世界,敬拜神。可是因為犯罪的緣故,死亡臨到人的身上。

按照聖經記載有三種死亡

1)  身體的死:身體與靈魂分離時候。“你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詩篇第一○四篇29節)

2)  靈魂的死:靈性與神隔絕的時候,雖生猶死。如行為不端,身體雖活,靈魂卻死。“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示錄第三章1節)

3)  永遠的死:身靈俱亡,與神永遠隔絕,被丟在硫磺的火湖裏。也就是不悔改的人第二次的死。當主再來的時候,“…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示錄第二十章11-15節)

    

新約中常用兩個希臘字,κοιμάω [koimao /koy·mah·o/] v  koimao, "睡覺"( fall asleep); 及ἀποθνῄσκω [apothnesko /ap·oth·nace·ko/] v   apothnesko, "過世"(be dead),在十一節中「睡了」這句話,是常見對死亡隱喻的說法。耶穌及使徒彼得都用另一個希臘字來描寫死亡,exodus, ἐξέρχω "離開." Depart (to go or come out),死亡是離去 (是一個人的靈回到神,賜生命的主那裏).,而不是消滅.。 聖經上說神有一天會收回住在人的氣息,所以當耶穌在十字架上,知道自己要死去的時候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裏!(路加 23:46).人的靈魂離開身體的觀念,與創造或生命的出生是一致的。創世紀2:7說道,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而耶穌在約翰3:7b-8說到屬靈的重生:攠你們必須重生,風隨著意思吹,卙ich.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所以基督徒生命的美好事實,就是出生、重生及離開。

創世紀2:7說到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而約翰 3:7b-8: 描述靈的重生為:你們必須重生,風(靈)隨著意思吹(呼吸)厎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耶穌告訴馬大,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v. 25)。祂不僅是宣告祂戰勝死亡的權柄,同時也透露出祂是神的兒子,與神是共同的造物者(約翰 1:3, 10).。祂曾經叫拿因的人(路加 7:11-17)及睚魯的女兒(路加 8:53-56)復活,現在祂又使拉撒路復活(vv. 38-44),雖然只有這三件事記錄下來了,但耶穌可能有其他使死人復活的神跡(路加 7:22).

馬大聽到老師來了,對祂說若是祂在的話,拉撒路就不會死了。耶穌回答她說,妳的弟兄會復活。馬大同意,她的信心堅固。耶穌在此作了驚人的宣告(vv. 25-26),祂透露了一項事實,肉體的死亡,並不是信徒生命的終結,只是離開:生命延續,進入永遠的榮耀(啟示錄 7:9-17).。但是耶穌也說到屬靈的復活,人的靈死了需要重生(參看哥林多後書 5:17; 以弗所書 2:1, 5)。耶穌沒有否認肉體的死亡,但是祂提到持續存在的永恆的生命,及將來的世代得完全。

二.       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

 

2.1.       有信心,但信不足

 

多馬,又稱為抵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罷」(約十一16)。

    「馬大對耶穌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約十一21)。

    「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祂,就俯伏在祂腳前,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約十一32)。

    「其中有人說,祂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麼」(約十一37)。

    「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祂說,主阿,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約十一39)。

    無論是主的門徒,或是馬大,馬利亞,甚至死人的朋友猶太人,他們都是跟過主的,即或不然,他們也必看過主所行的神蹟,因此他們都相信,主若及時在場,必能醫好拉撒路的病。但是他們的信心僅止於此,他們需要更大的信心,就是「在神凡事都能」的信心。

                   a.        需要認識耶穌,是超時間,超空間的神

    在四福音書裏,可以看到耶穌曾經叫一位大臣的兒子活了(約四46~54);憑祂一句話,就醫好了百夫長害癱瘓的僕人(太八5~13;路七2~10);醫好被鬼附之迦南婦人的女兒(太十五22~28;可七24~30)。這些人都不是被帶到主的面前,而是因著他們的親人有信心,替他們代求而得蒙醫治的。只要我們能信,在神凡事都能;我們的主是用祂權能的話,創造萬有,托住萬有的權能者。祂的能力,祂的膀臂不是縮短,豈會受距離的限制,而有來不及醫治拉撒路之理。

                   b.        需要認識耶穌,是叫死人復活的神

    世上最高明的醫生,祇能醫治活人,不能醫治死人。死亡並不能攔阻生命的主。我們必須認識祂是生命,祂是復活,信祂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

                   c.        對於今世信徒的教訓

    他們所缺乏的信心,也是今世普遍的信徒所缺乏的。我們雖然在道理上知道主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但是我們缺乏主觀的經歷,主觀的認識。當許多事情臨到的時候,因我們缺乏信心,我們的自我判斷錯誤,以致放棄繼續信靠祂,反而攔阻了主的工作。很多人患了輕度的病,還有信心禱告;但是一聽到所患的乃是癌症的末期,立刻灰心,失去了禱告的勇氣。我們似乎是,把主列入只能醫治感冒,發燒等類病人的三流醫生。我勸這樣的信徒,最好不要去探訪病人;免得病人因感受到你已經對他們判死刑的心態,反而誤了探病的原意。

2.2.         乃是為神的榮耀[1]

神的榮耀是什麼

神的榮耀』就是祂本性得著滿足的表現。無論什麼時候,無論什麼地方,神的本性——也就是祂的自己——滿足了,那滿足就流露出來,就有言語難以形容的喜樂、和平、安息、美妙、和諧和生命的靈。這一切的要素就構成了榮耀』。當一個人被這靈充滿並經歷它的時候,除了『榮耀』這詞以外,是再沒有一個更合適恰當的話來表述了。

假若我們整個的生活都集中在一個特殊的目標和關懷上,我們生存的唯一意義即是如此,那個目標在我們裏面成了一種燃燒著的熱情,叫我們為它生活、思想計劃、犧牲受苦、工作,並懷著一種非言語所能表述的渴望之情等候它,然後有一天那個目標實現,達到,並獲得了;如果真是這樣成就了,我們一定不能把它藏在自己心裏——因為它必要從我們裏面沖出來影響我們周圍一切的人。在這樣的境界裏,就是我們所謂的『榮耀』——我們必定要喊著說:『這豈不是榮耀嗎』?!

現在就把這種情形提升到無限的神那偉大高超的境界裏;使它成為永遠的而不是屬時間的,屬靈的而僅是短暫的,使必朽壞的成為不朽壞的,什麼地方有這種光景,什麼地方這就神的榮耀,使人受感動也叫人得到奇妙的滿足。

神的本性熱切要求與它相符。神的本性也包含祂的旨意和心願諸要素。從祂的本體發出了祂的旨意,並且為著祂的旨意,擺上了自己。祂為此籌劃,勞苦,思考、犧牲、受苦,等待,永無休止。無論在開頭或在以後的擴大,在原則上或在進展中,當祂看見了這個,祂就喜悅滿足了,於是那些關懷這事的人也就與祂同樣的滿足,這就是『榮耀』。

 馬大和馬利亞為她們弟弟拉撒路的病,「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阿,所愛的人病了。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3~4)。因這個緣故,主不因祂所愛的人病危而急速前往,反而「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6)。結果拉撒路是死了,在人看來,他確實是死了。但主所說的「不至於死」的意義比眼見的事實深遠,祂是看到死亡的權勢不能發生作用,因為神的能力要使他脫離死亡的權勢。

  主耶穌沒有給人的感情來牽引祂離開神的定旨,祂讓拉撒路在人眼前算是死去了。祂讓他死去是有原因的,首先祂要叫人注意人的結局,只有死才能了結人的罪案,所以人早晚都要死去。但是這樣的了解並沒有真實的解決問題,因為人是死在罪中,肉身的死只是整個死亡事實的前奏。其次主要藉他的死來顯出復活的能力,叫神得榮耀,也顯明生命是在神大能的掌管中,不是掌死權的魔鬼所能左右的。祂要藉拉撒路的死來顯出神的榮耀,就是神的本性得了滿足而顯露神自己,叫人得喜樂、平安、安息,和生命,裏外都充滿了神。

  在這一件事上,主耶穌用具體的事實向人說明,神作工主要的目的,不是為滿足人的需要,乃是根據神的榮耀。雖然神作工的結果也會滿足人,但祂不是單單為滿足人而作工。祂作工的目的,是為高舉祂的兒子,來成就神永遠的定意。許多人都會承認有神,但是都不肯接受神的兒子,而神的定規是要藉祂的兒子去作成祂的榮耀計劃,所以祂一定把祂的兒子高舉,叫人不但是承認神,也接受神的兒子。因為神的定規是,「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所有的關鍵都是在神兒子裏,對那些不肯承認神兒子的人,或是不注意神兒子所作的人,都是個可使他們甦醒的衝擊。

2.3.   「這是為你們的緣故」

  拉撒路死了,主就要往伯大尼去,門徒很不了解祂,以為祂到猶大地去是進入危險,祂不該去那裏的。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主起先不立即去伯大尼,門徒是以為祂怕死,怕危險。「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麼。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9~10)。主早說過,祂是世上光,祂在那裏,光也就在那裏,那裏就有光。主要讓門徒學會,不是根據環境來決定自己的腳步,而是根據有沒有主作陪伴。這是生命的法則,因為過不久,主就不再在眼見裏 ? 伴他們,他們必須學習在生命的帶領中行走。

  主說這些話的時候,拉撒路已經死了,只是主再向他們說話的時候,主是這樣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11)。門徒當時並不領會主的意思,事情過了以後,他們一定能領會這話的意思,因為不只是拉撒路活過來,主自己也從死裏復活。在主裏面的是沒有死亡的,復活的主不只是叫人看見祂自己是活的,祂也是使人活的主。

  對於屬靈的事,那時的門徒還是無知得很,他們不領會主說拉撒路的睡是指他的死。主就明白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我沒有在那裏,我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14~15)。人很不容易諒解主,怎麼人死了還能歡喜呢?我們知道主讓拉撒路死去的原因,也就可以知道主的心意。主要祂的門徒從聽見進到看見,在這樣的過程經歷主的所作,因此建立起信心,在以後艱苦的日子裏,沒有聽見與看見的時候,他們也能憑單純的信心,不偏離跟隨主的道路。儘管當時門徒的心思仍舊閉塞得很,一點也不明白主的所作,甚至多馬還說,祂既然要去猶大給人打死,「我們也去和祂同死吧!」(16)但是人的信不來,也不能改變主的所是,祂永遠是復活的主。

甘心忍受跟從祂的人的誤會

  打從拉撒路的事情開始,主耶穌就不住的給跟從祂的人誤會。沒有立時到伯大尼去,門徒以為祂懼伯猶太人的反對。決定要到伯大尼去,門徒又以為祂要去送死。到了伯大尼,馬大先讓主碰到埋怨的情緒,然後連馬利亞也傷心的哭對主說,「主阿,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32)。好像有點怪主來晚了。到了拉撒路的墳墓那裏,祂為人的遭遇悲嘆,卻惹來猶太人說了一些話,「祂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麼?」(37)一連串的誤會都加在祂的身上,祂默默的全接過來,沒有說一句申辯的話。祂不辯明並不是祂理虧,也不是祂懦弱膽怯,而是因為祂的生命超越了人的平面,祂不需要言語為自己分辯,只用實際的行動去表明事情的真像。

  給人誤會是很不容易忍受的,給最親近的人誤會,那難受的程度是要倍增,一連串的給最親近的人誤會,就更叫人難以忍受,甚至要心靈受創傷。主在人間常經憂患已經不再是希奇的事,但是主都不把這些事放在心上,祂只是注意神在祂身上的定意。祂甘願接受人的誤會,也不越過神的界線,去體貼人肉體的感情。儘管連馬利亞也好像不諒解祂,祂仍然是默默的去接受這一切,叫神的定意不受打岔。

  事實上,主的感情是很豐富的,祂對人的體恤也是無以復加,祂豈會甘心看到拉撒路的死亡呢!祂一再為人的結局與無知悲歎(參33、38)。祂看到人仍然在死的權下,活沒有指望,祂看到人的信心遲鈍而憂傷。死亡不能碰主自己,但死亡的陰影卻籠罩主所看見的每一個人。主要在此叫人看見死亡並不是真有權柄轄制人,祂不理人的誤會,祂只是一步一步的把人領進復活的境界,讓人認識生命的大能。

三.      生命的復活

「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

  當耶穌到了伯大尼,拉撒路給葬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按人的觀念,一切都已成了定局,完全的絕望了。馬大似是有意無意的向主發出一些埋怨,「主阿,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21)。馬大對主很單純,但不知道神的心意,她不懷疑主禱告的能力,但卻不知道復活與生命,總的一句話說,她還不夠認識主的所是。所以當主說拉撒路必要復活,她立刻就想到末日的復活,絕不會想到那復活竟是在當時。

  人若只看見末日的復活,那他還不知道復活是怎麼一回事,他只知道是死了的人活過來就是了。他不會想到復活是衝破死亡的轄制,復活是生命勝過死亡,又廢去死亡的權勢,他更不會知道生命是如何的勝過死亡。不要說是當日的馬大,就是今天的許多稱為基督徒的人,也是一樣的對復活並不清楚。主在那時要作使人震驚的事,讓人明確的知道祂的所是。

  「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按聖經原意譯)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25~26)。主要把跟隨祂的人帶進準確的認識裏。復活不單是末日要發生的事,復活是主的經歷,也是主的自己,是主的自己造出主的經歷,就是生命吞滅死亡,這個吞滅死亡的生命就是復活。主不僅是復的關鍵,祂自己就是復活,主不僅是賜生命的原因,祂自己就是生命。祂不只是有權柄使死人復活,祂自己就是復活,因祂自己就是生命,所以不在乎主是在何時何地,問題只是在有沒有主。也不在乎眼見的環境是如何,復活本身就是超過一切眼見的事物。

  復活也好,生命也好,它們能與人發生關係是在於人的信。「你信這話麼」(26)?我們注意主先說了「凡活信我的」這話,我們有理由相信馬大所以知道末日的復活,和主在第五章所提說過的話有關。但主在這裏說的復活不是給定罪的復活,而是進入永遠榮耀的復活,是不再受死亡威嚇的復活,是接受主作生命來與主聯合的復活。這一種復活,是神要賜給信祂兒子的人的,因為祂的兒子就是復活,就是生命,接受祂兒子的,就是接受復活,接受生命。

顯明復活大能的主

  儘管人不明白主,連那些最接近祂的人也不明白祂,祂還是照父給祂的時間表在作事,祂還是以祂憐憫的心腸,並祂的大能去服事他們。人可以在死亡的面前沮喪,但死亡在主的裏面並沒有地位,相反的,祂壓制了死亡的權勢,到有一天,祂手裏還要拿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在這一天還沒有來到以前,祂讓人看見祂所有的生命的大能,叫人在這大能裏面受安慰,在這大能裏面接受了指望,在指望中大大的喜樂,因為那指望把人領到榮耀的神那裏。

 

3.1.      主自己就是復活

    「耶穌對他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約十一25原文)。

    父是生命的源頭(詩三十六9)。祂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裏面(約壹五11)。這生命有吞滅死亡的能力(林前十五54)。按著神性的一面,就是神的兒子這一面來說,死亡的權勢是無法勝過生命的;祂的神性是自有永有的,不可能被治死的。但是祂為要成功神救贖的計劃,祂道成肉身,穿上了血肉之體,成為有人性的人子。所以按著肉體來說,祂被治死;按著靈性說祂復活了(彼前三18)。羅馬書說,「按著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這個聖善的靈也叫作「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羅八11),是神的靈,是復活的大能。

3.2.      主能叫死人復活

    「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信祂的人,就是接受祂作生命的人,接受永生,接受聖靈的人。聖靈就是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而這個靈在信徒的裏面,因此神就藉著住在信徒裏面的聖靈,使他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所以主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因為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3.3.      今生肉身的復活──短暫的復活

    「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約十一23)。

    「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約十一43~44)。

    耶穌對馬大說的,拉撒路必然復活,並非指著末日的復活;而是指著今生肉身短暫的復活。神兒子的話是滿帶著生命的權能。拉撒路雖然死去四天了,也可能發臭了。但是在神凡事都能。馬大信不來,以為主是指著末日的復活而說的。她還是留在宗教的道理,教訓裏。不但馬大信不來,馬利亞和那些來安慰他們的朋友們都信不來。其他的猶太人更信不來。大家都哭,所以耶穌也哭了。耶穌是富有同情心的人子,祂哭了,當然具有同情,同感受的成分。但更為著他們的信不來,所以祂心裏悲歎,甚憂愁。因為過不久祂自己就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不能一直陪著他們。離別在即,祂對他們有恨鐵不成鋼的悲歎和憂愁,所以耶穌哭了。

    除了拉撒路的復活以外,聖經尚記載下列短暫復活的例子:

            (一)先知以利亞叫寡婦的兒子從死裏復活(王上十七17~24)。

            (二)先知以利沙叫書念婦人的兒子從死裏復活(王下四20~37)。

            (三)先知以利沙的骸骨叫碰著的死人復活(王下十三20~21)。

            (四)主耶穌叫管會堂睚魯的女兒復活(太九18,23~25;可五22~43)。

            (五)主耶穌叫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復活(路七11~16)。

            (六)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時,地震動墳墓裂開,已睡的聖徒多人復活(太二十七51~53)。

            (七)彼得叫多加復活(徒九36~42)。

            (八)保羅在特羅亞,使少年人猶推古復活(徒二十9~12)。

3.4.      末日的復活──榮耀的復活──身體得贖

    「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約十一24)。

    主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是指著拉撒路今生肉身的復活說的。但馬大在自己宗教的知識、觀念和自以為是的判斷裏,回答說:我也知道,到了末日,死人都要復活。

a)   復活的應許(舊約中對信徒的部分)

  「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賽二十六19)。

    「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十二2)。

   「因為你必安歇,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分」(但十二13)。

b)   耶穌的應許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39~40)。

    「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8~29)。

c)   復活的時候

    「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林前十五52;參照帖前四16;啟十一15)。復活乃是對整體普遍的信徒的應許,至於對那些愛主的得勝者被提的應許,則不在本章的範圍之內,所以不在此詳述(請參照我所著的《主的再來》第三章之貳)。

d)   榮耀的復活

    對於信徒而言,在末日的復活裏,我們所得著的乃是榮耀、不朽壞的,是靈性的身體,具有屬天的形狀,是永遠吞滅死亡,不再死的(參照林前十五35~56)。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參照約壹三2)。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這事是主耶穌第二次再來的時候,要為我們成就的。

 猶太人反對主的情緒節節的升高,但是主要向他們顯明祂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的心情也在迫切的升高。從水變酒的神蹟開始,主是明顯的把創造過渡到救贖的啟示發表出來。藉祂所作的顯明祂自己不單是創造的主,也是救贖賜人生命的主。猶太人可以不信祂,但他們總不能抹殺祂所作的,總不能否認從祂身上發出了創造的大能與生命的大能。

  從生命的殘缺進到生命豐盛的最大阻擋是死亡,主以復活的能力把這阻擋廢去。四福音記載了主三次叫死人復活,其中記載得最詳盡和最透切的是在約翰福音的一次。這一次藉叫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復活,宣告了死亡權勢的結束,顯明了勝過死亡的生命。死亡是生命的最大敵人,勝過了死就明確的顯出了復活的能力。這能力確實印證了神的兒子,也震驚了敵擋神的勢力。

 

不理人的誤會,祂只是一步一步的把人領進復活的境界,讓人認識生命的大能。

 

信的人必看見神的榮耀

  人在死亡權勢的凶焰下,除了為死去的哀痛,為自己的同一前途愁苦以外,人實在看不到有任何的出路。主耶穌當時的處境雖然是在風雨飄搖之中,但祂卻昂然的要讓眾人領略生命吞滅死亡的事實。「你們把他安放在那裏?」(34)主並不是要去上墳,祂是要在死亡的陰影中顯出生命的大能。墳墓是人可悲的盡頭,但卻是神彰顯復活的榮耀的地方。

  沒有認識生命的主,沒有認識主復活的大能,人的悲歎與愁苦一直在折磨人。主到伯大尼的時候,拉撒路早葬在墳墓裏了。當主要人把擋在墳墓的洞口的大石頭滾開的時候,馬大說,「主阿,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這話是何等的絕望,沒有前途,沒有一點的光。人若沒有主,他的前途必定是如此,誰也不能改變這結局,因為這是罪的工價。

  罪的工價使人絕望,但死權也不能阻擋神的權柄,反倒顯出神的權柄的準確。死了又臭了的事實並不能使生命的功用萎縮,生命在那裏,死亡就在那裏消退。所以不在乎死亡的事實是如何確實,朽壞的事實已經是人力無法挽回,這些眼見的結局並不是真正的結局,問題是在人的信心有沒有接上神所要作的工。「耶穌說,我不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麼?」(40)人可以給環境限制,神卻超越一切的環境,只要人有信心去接受神所要作的,神的榮耀必定在人的眼前閃亮。沒有甚麼大事是神解決不來的,人的信心一發出,神的榮耀也就立刻顯出。

死亡問題的解決

脫離死亡的拘繫

  「他們就把石頭挪開」(41)。這是以行動來表達信心,以順服的實際來接受主的權柄。信心的行動一跟上了主,主的大能立刻就發散出來。那些人並不知道這樣的順服究竟會帶來甚麼樣的結果,他們絕不會猜到他們的跟上,便叫生命的大能得發揮的路,竟叫死去了四天,人都以為發臭了的拉撒路活過來。

  人有了信而順服的反應,主就向父禱告。藉這禱告叫眾人知道,祂所顯出的能力的源頭是天上的父。讓他們清楚的知道,神的榮耀顯出來,主要的目的不在叫拉撒路活過來,而是在肯定主是誰。「父阿,我感謝,因為已經聽我。我也知道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的人,叫他們信是差了我來」(41~42)。神榮耀的能力顯出,是為了叫人轉向神的兒子,確知祂是父所差來的,是打破死亡的權勢,把生命賜給世人的基督。

  主大聲呼喊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布,臉上包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43~44)。拉撒路活了,但是還帶許多死人的東西在身上。這與活的人不相稱,所以主還要讓他得解脫,把一切與死亡有關的事物都脫掉。主的拯救就是這樣的澈底,祂不僅是叫人活,也使人完全脫離死亡的拘繫。生命是不帶任何死亡的氣味的,復活也不會使人留死的印記。拉撒路的經歷顯示了一個原則,雖然他的肉身以後還是死去,但等到號筒在復活的時刻吹響的時候,生命的大能就把死亡全然的廢去。

  感謝讚美愛我們的天父!祂為了愛我們,不願我們因罪的緣故而永死滅亡,就差派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於二千多年前,降世為人,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從死裏復活,戰勝死亡,而為我們成就了救贖大恩。只要我們認罪悔改信靠祂,祂就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並賜給我們戰勝死亡復活的生命。主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着信我的人,〔靈命〕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第十一章25-26節)


  由主耶穌擔罪代世人死,和祂從死裏復活的救贖,就為我們解決了死亡的問題,並使我們有出死入生得救復活的盼望。從聖經的印證,我們知道主已經為我們死亡,又為我們復活:

出死入生:“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哥林多後書第一章10節)“那聽我話又信的…就有永生…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第五章24節)

為罪人死:“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得前書第二章24節)

敗壞死亡:“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希伯來書第二章14節)

死裏復活:“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翰福音第十一章25-26節)

  信靠耶穌基督,接受祂的救贖,就能得勝死亡,從死裏復活;這是死亡問題的唯一解決辦法。

 

勝過死亡

  神並非願意看到人類陷入死亡當中,因此藉着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的死,擔當人類一切的罪;好叫一切願意相信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


  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的人,既然已得到基督之恩典的拯救,因此深信死亡只不過是進入永恆的門檻,而非人生的終點。有趣的是,聖經形容基督徒的死是“睡了”(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14節;約翰福音第十一章11節;路加福音第八章52節;使徒行傳第七章60節),是暫時的“搬家”(希伯來書第十一章13至16節),是靈魂的“歸回”(傳道書第十二章7節)。故此保羅才會以誇勝的口吻說:“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裏?”(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55節)
  主耶穌曾以祂復活的確據,為我們展現將來必然兌現的應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第十一章25節)此外,主耶穌也應許要為那些相信祂的人預備好住處,有一天必再來接他們到祂那裏去。(約翰福音第十四章2至3節)


復活生命的榮耀

  主耶穌應許祂要賜下生命,並且是賜下豐盛的生命。祂所應許的生命究竟是怎樣豐盛呢?在主叫拉撒路復活的事上,這生命的豐盛就顯出來了。只是我們要留心,不要給誤導了。拉撒路所接受的是復活的能力,而不是接受復活的生命,復活的生命是顯明在主耶穌的身上。復活本身就是衝破死亡的轄制,打開死亡的綁索,叫死亡的權勢崩潰。但這些只是復活的現象,還不能說是復活生命的性質,要看復活生命的榮耀,還得要從使人復活的主身上去看。

  簡單的說,復活是生命至高的榮耀,因為這生命是在完全顯明神的自己。在這生命裏有光,有愛,有能力與權柄,……而這一切都是朝向神,依從神,而且是成就神所命定的旨意,叫看見的人不能不向神俯伏敬拜,承認神是該受讚美的。

 

結論

  總之,信靠基督的人,他們的死是有福的死,在神眼中看為至寶:

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篇第一百十六篇15節)

  也是息了自己的勞苦,在天上永享安息:

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你要寫下:從今以後,在主裏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着他們。”(啟示錄第十四章13節)

  不但如此,他們復活後,更將會承受一個不能朽壞,不會生病,不會死亡之榮耀身體。(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50至54節)

  人的命運必然逃不過死亡,正所謂:“人怕死,怕死人,人人怕死人人死。”
  生命就好像一本空白的書,出生的第一頁到死亡的最後一頁,都已寫好日期。人生最多也不過是短暫的幾十年而已,你是否曾算過你還有多少天可活呢?如果你活到七十歲,你一生大概有兩萬五千個日子;如果你今年已經三十五歲,你就剩下一萬二千多天了。


  基督徒的人生,不再需要在死亡的邊緣掙扎;人生終極目標不在於今生營營役役,追名逐利,以得失衡量自己的成敗。基督徒一生最終極的目標在永恆的國度裏,這永恆的國度將開啟和牽動我們的價值觀,同時也成為我們生活中的泉源,不斷地湧出更積極,更有力,更豐盛的生命。

  1. 禱告和應用

q  拉撒路是主所愛的人, 為何主耶穌說拉撒路的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q  當放下己意見,與主聯合,這『復活的生命』才可以顯明出來.

q  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主啊!讓我們憑信心,順服來經歷生命的復活。

 

鑰節: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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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百克《默想約翰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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