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w1 2011-07-04 -徒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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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樂活讀經默想 110704*

W1  2011-07-04 (徒25)

經文: 使徒行傳 25:11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該撒。


默想: 使徒保羅在這裡,為了求得公平的審判,主動提出他要上訴最高法院,就是該撒皇帝的審判庭。這樣的請求,給了高等法院的非斯都一個踢皮球的機會。他希望將這個燙手山芋往上丟給該撒。在此我們看到羅馬行政體系官僚迂腐無能的一面。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六章,談到基督徒不應該將彼此間之爭議上告於法庭。如此看來,有關基督徒是否能到法庭提告,保羅留給我們兩個不同的建議。我們必須小心的思考,應當用那一個建議來處理比較妥當。

腓力斯離職時,一定沒有留下任何有利於保羅的話(也許他認為一個有宗教問題爭執的犯人不足輕重)。因此,當非斯都要了解保羅的案情時,必須重新開庭。本章把保羅被解往羅馬受審的原因,歸於保羅要求到皇帝面前上訴。除了使徒行傳提這個原因以外,保羅在書信裏都沒有提及,因此無法提出使徒行傳以外的資料作為證據。保羅在撒迦利亞兩年中作些甚麼呢?所謂的監獄書信是否有在撒迦利亞寫的呢?我們不但無法得到可靠的資料,也無法從保羅自己的書信裏推測到。

  保羅原來打算到耶路撒冷,到自己的同胞那裏去見證基督的。但當他已在公會面前受審一次後(廿二章),第二次猶太公會再要求審判他時,他卻放棄了再次在同胞的面前見證福音的機會。他選擇要到皇帝面前去上訴。這是因為他認為猶太公會沒有以公平審判他,並且要謀殺他,所以與其在猶太公會面前作見證不如到外邦、羅馬皇帝的面前去作見證。這結果也符合復活的耶穌在使徒行傳開頭的預言(徒一8),整個結局也合乎使徒行傳的神學觀點:猶太人已棄絕了上帝的恩典,從此福音傳給外邦人是出乎上帝的旨意和安排。

歌林多前書 6: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歌林多前書 6: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歌林多前書 6: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歌林多前書 6: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歌林多前書 6: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

歌林多前書 6: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歌林多前書 6: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

歌林多前書 6:8 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歌林多前書 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歌林多前書 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歌林多前書 6: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歌林多前書 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歌林多前書 6: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歌林多前書 6:14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歌林多前書 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歌林多前書 6: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他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歌林多前書 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歌林多前書 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歌林多前書 6: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歌林多前書 6: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題目: 從保羅在巡撫非斯都前受審的態度與見證,有何我們可以學習仿效為人處世之道?

 

原則上,在主內的弟兄姐妹,不宜在不信的人前互相控告。保羅在林前6:6告訴我們,上帝要我們作個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詩篇15:2)。在基督裡,我們的身子在教會裡(基督的身體)互為肢體,因者主的寶血和祂的復活,我們已因信稱義了,不在作罪的奴僕和工具,要做義的奴僕,才可承受上帝的國。但是,當保羅面對從耶路撒冷猶太人不實的控告時,他必須為自己申訴。因為這些猶太人(自己的弟兄)不實的控告,都是不能證實的;況且保羅本身也沒有行過不義的事,他認為沒有人可以在不信的人(羅馬官長)前,告他,定他的罪。將他交給這些猶太人。因此,保羅要上告於該撒。可見保羅的態度堅決,黑白分明,深信他所持守的。不虛假,不奉承,不拍馬屁;為那死而復活的耶穌基督和傳福音的緣故,他願意在羅馬的官長及眾人前來為基督作見證(使徒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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