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異邦中的但以理_Sep 28 2008 @ Cambo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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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1, 3 章

Scripture Reading: 但以理書3:16 - 3:18

『異鄉客』

HBI: GOD is in-control even in hostile country.

Hbi:在神的恩典和掌權中,在異鄉裏,成為一群活的見證人。…

Scripture Reading:

Dan 3:16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

Dan 3:17  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Dan 3:18  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問候與多謝。

引言:

問:有誰不是在這裏土生土長?

在這裏見到不少的年輕同胞,非常勇敢地離鄉別井,來到這個陌生的地方來工作,很配服你們的勇氣。面對新的環境、語言、文化、風俗…

記得當我最初從香港移民到加拿大時,感到‧……不敢講英語…人家說冰上曲棍球、美式足球、電視上的劇集等都搭不上口…

不曉得你們初來到這裏的感受是如何?經過了一段日子後如今又何了?

在聖經中的但以理與他的同胞,亦處在一個與你們雖不盡相同但卻是類似的境況當中。

現在的中文或者是英文聖經中,但以理書都是編放在以西結書之後,一般都是被歸為『大先知』之一。這是根據希臘文舊約聖經譯本→七十士譯本的編排。

但在原來的希伯來文正典中,但以理書是歸入「著作」類包括;

Psalms, Ruth, Job, Ecclesiastes, Esther, Daniel, Ezra and Nehemiah.

嚴格來說,但以理不是一個『先知』。

雖然在書中的第七章開始,記載了四個但以理所見到有關末後日子的異像。但並不可以因而稱但以理為『先知』。

『先知』亦有被譯為『先見』。但不是說他們有特異工能,可以預知未來的能力,可以為人占卜前程,預知生死等等的能力。

『先知』在聖經中的原意是:為神傳信/訊的人。可以說現在所講的『代言人』。但他們所講的不是自已的推薦的話,而全是傳遞從神而來的說話。

在先知書中,一般都有『耶和華說』之類的話,但在但以理書則沒有這類的記載。而事實上,整本書中都沒有稱但以理為『先知』。

從內容,從書卷本身的內證,從文體看,但以理書都不是先知書,而是舊約的啟示文學。

但以理身處在一個極度動盪的時代。

在主前605年夏天,當時是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

新巴比倫國創始人拿布普拉兒子的尼布甲尼撒在攻打埃及與耶路撒冷期間,得知父親離世,於是立即趕回國奔喪與及繼承王位,但在回國的路上,他在耶路撒冷城擄去了一批優秀的猶大青年,但以理也是當中之一[1]。

在耶和華神的允許之下,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不但只擄去了中批宗室貴冑,更將聖殿裏的一些器皿搶去。

巴比倫人將那些聖殿的器皿帶回到的示拿地,放在他們的國家的『馬度(或作「瑪督」)』的神廟裡,以顯示他們不單只打敗了猶大國,打敗了約雅敬王,他們的神『馬度』,亦打敗了猶大人的神。

尼希甲尼撒是一個英明的君王。他並沒有歧視,也沒有特別苦待戰敗國的子民。

相反,他很懂得知人善用。

Dan 1:3  王吩咐太監長(就是王的寵臣)亞施毗拿,從以色列人的宗室和貴冑中帶進幾個人來,

Dan 1:4  就是年少沒有殘疾、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足能侍立在王宮裡的,要教他們迦勒底的文字言語。

Dan 1:5  王派定將自己所用的膳和所飲的酒,每日賜他們一分,養他們三年。滿了三年,好叫他們在王面前侍立。

Dan 1:6  他們中間有猶大族的人: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

Dan 1:7  太監長給他們起名:稱但以理為伯提沙撒,稱哈拿尼雅為沙得拉,稱米沙利為米煞,稱亞撒利雅為亞伯尼歌。

一方面幫助他們融入巴比倫的文化裏,另一方面,『改名』亦表示了王對他們的擁有權。

對於一個被擄離開自己的國家,家鄉的人,對一個快要成為亡國奴的人來說,這實在是做夢也不會發生的待遇,

Dan 1:8  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

因為『吃王的食…』,不只一種在物質上的優待,更加是象徵了王與那些人是有更密切關係,是一種光榮。

昔日大衛王恩待掃羅的後人米非波設時,他就容許米與他同席。

但是但以理與他的三個朋友,卻是拒絕了王的優待,因為他們不想為了得到這種從人而來的好處而得罪神。

因為他們知道,王用的飲食當中,有些是摩西律法上所明文禁止的[2],可能有豬肉,兔仔等(冇分蹄的動物等),或者有帶血的肉等。因為若果在這事上妥協,亦即是在對神的敬畏上妥協。

神在當中掌權的關係,但以理在太監長眼前蒙恩惠

Dan 1:9  神使但以理在太監長眼前蒙恩惠,受憐憫。

Dan 1:10  太監長對但以理說:「我懼怕我主我王,他已經派定你們的飲食;倘若他見你們的面貌比你們同歲的少年人肌瘦,怎麼好呢?這樣,你們就使我的頭在王那裡難保。」

Dan 1:11  但以理對太監長所派管理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的委辦說:

Dan 1:12  「求你試試僕人們十天,給我們素菜吃,白水喝,

Dan 1:13  然後看看我們的面貌和用王膳那少年人的面貌,就照你所看的待僕人吧!」

Dan 1:14  委辦便允准他們這件事,試看他們十天。

Dan 1:15  過了十天,見他們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

Dan 1:16  於是委辦撤去派他們用的膳,飲的酒,給他們素菜吃。

因着他們對神的忠心,神也恩待他們,使他們:

Dan 1:17  這四個少年人,神在各樣文字學問(學問:原文作智慧)上賜給他們聰明知識;但以理又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

Dan 1:18  尼布甲尼撒王預定帶進少年人來的日期滿了,太監長就把他們帶到王面前。

Dan 1:19  王與他們談論,見少年人中無一人能比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所以留他們在王面前侍立。

Dan 1:20  王考問他們一切事,就見他們的智慧聰明比通國的術士和用法術的勝過十倍。

Dan 1:21  到古列王元年,但以理還在。

過了大慨五年,來到主前600年。

尼布甲利撒王在巴比倫的杜拉平原上豎立了一個高90呎,闊9 呎的金像。

他要全國上下的人來拜這個像徵他自己的金像。就好似他在夢中所見到的那個:

Dan 2:32  這像的頭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銀的,肚腹和腰是銅的,

Dan 2:33  腿是鐵的,腳是半鐵半泥的。

的像。

Dan 3:2  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將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召了來,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

Dan 3:3  於是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聚集了來,要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

Dan 3:4  那時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原文作舌:下同)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

Dan 3:5  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Dan 3:6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

Dan 3:7  因此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Dan 3:8  那時,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猶大人。

Dan 3:9  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願王萬歲!

Dan 3:10  王啊,你曾降旨說,凡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聲音的都當俯伏敬拜金像。

Dan 3:11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窯中。

Dan 3:12  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啊,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Dan 3:13  當時,尼布甲尼撒沖沖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帶過來,他們就把那些人帶到王面前。

Dan 3:14  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你們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嗎?

Dan 3:15  你們再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

在尼布甲尼撒的心裏,他不只是王,他亦是神,所以天下的人都要來跪拜他。

Dan 3:16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

Dan 3:17  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Dan 3:18  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Dan 3:19  當時,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變了臉色,吩咐人把窯燒熱,比尋常更加七倍;

Dan 3:20  又吩咐他軍中的幾個壯士,將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

Dan 3:21  這三人穿著褲子、內袍、外衣,和別的衣服,被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

Dan 3:22  因為王命緊急,窯又甚熱,那抬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燒死。

Dan 3:23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這三個人都被捆著落在烈火的窯中。

Dan 3:24  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驚奇,急忙起來,對謀士說:「我捆起來扔在火裡的不是三個人嗎?」他們回答王說:「王啊,是。」

Dan 3:25  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

Dan 3:26  於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窯門,說:「至高神的僕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上這裡來吧!」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就從火中出來了。

Dan 3:27  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一同聚集看這三個人,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

Dan 3:28  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Dan 3:29  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神的,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

Dan 3:30  那時王在巴比倫省,高陞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

在困難中,人都比較容易依靠神。所謂『人的盡頭,就是神的起頭』。

相反的,在安舒的日子裏,人往往會好容易感到自己不需要神,因為甚麼都不缺乏了。

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的生活雖然過得非常的好。

但是他們並沒有因為在安舒的環境中就離開神。更加沒有因為要保住這種物質上,地位上的安舒而放棄對神的敬畏。

Dan 3:16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

Dan 3:17  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Dan 3:18  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當對神/信仰與世界出現衝突時,他們非常堅定的選擇了神。甚至是生命也可以放上。

因為他們不只是順服,他們更加是有信心的順服,知道不論在任何的境況中,神仍是係掌權那位。

Hbi:在神的恩典和掌權中,在異鄉裏,成為一群活的見證人。…

結論:

今天的基督徒在信仰上,不論身在那一個國家,幾乎都是身處一個相似的境況 → 都是處在一個『異鄉』的環境中。就算是在北美,在加拿大…

原來以基督徒立國的國家,今天在『自由』,在『人權』的旗號之下,基督教在現實裏不再是主流。學校自從六十年代開始禁止在課堂前背誦主禱文,禁止教授聖經課。另一方面卻大談『進化論』,當為是一種已被驗證的科學來教導,而低調處理它只是一種一些科學家所推想,不能驗證的推論。

Illustration: 我的女兒就為了表示不相信『進化論』此而被她的自然科學老師所針對。

在你們身處的地方就更加不用說了。Cambodia可以說是我到過在屬靈上最敵對的地方。周圍都是建築得金碧輝煌的廟宇,就算是住家的門口,餐館,商店裏都裝有一些神祇的神位(都比在加拿大,甚至是在香港的大)‧…你們怎樣來面對身邊的壓力:家庭,朋友,同事,雇主等‧…

同時在這經濟開始發展的社會裏,有些人可能已得着先機,正在享受着金邊經濟的成果,或者正遇到難得的發展、向上爬的機會,但是在這個境況中,你可有面對但以理和他的朋友所面對的抉擇呢?以放棄對神的順服和貞忠作為代價?

還是;17  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Dan 3:18  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甘願『至死忠心』於神?

例:

有身為基督徒的國家總統(李登輝),為了討好民眾而到廟裏去燒香‧…

有身為基督徒的國家總理(加拿大的克理田),為了討選民的歡喜而積極推行『同性婚姻合法化』。

今天的『犧牲』不一定就是賠上自己的生命,今天『犧牲』可能就是放下自我,走在十字架的後面,…

耶穌的犧牲的偉大之處不只在於他為我們在肉身上死在十字架上的行動,而在於祂本來是神,創造主,而甘心為被祂創造,而叛逆的人『Php 2: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Php 2:8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拜別神、拜金像』不就是去到廟裏…

可以是係心中一切比神更重要的事物→金錢,事業,地位,甚至是男/女朋友,家人,子女,一套令你癈寢忘餐/神的電子遊戲,摩托車,電話手機…

當這些都比神更加重要時,它們就成為了你所『拜別神、拜金像』。

教會中亦有偶像:事工上的成就感,權位上所帶來的滿足感,金錢上所帶來的引誘…

亦有人在世界中堅持依靠神而不依靠人…不向週圍的敵對環境低頭,而是專一仰望神祂自已的保守。

例:在香港賣保險的同學…

我們會如何面對這境況?

我們是否在別人打壓,壓迫我們之前,已先行投降,先行自已打壓自已呢?

不要忘記,不論在甚麼樣的環境中,神仍在掌管一切(烏雲後的太陽)。神應許;祂的眼目會看顧一切敬畏祂和仰望祂慈愛的人。

我們在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的事蹟中重要着眼的不是神拯救他們不致被燒死,不致被獅子吃掉。否則,是否若果神為了某種原因讓我們遇到困難,難到打擊時,我們便對祂失去了信心。就如Nebuchadnezzar的短暫,膚淺的相信(3:28)→因神蹟而相信,卻要信行神蹟的那位拯救者耶穌基督。

中國人說:玉不砧,不成器。

神允許苦難臨,有時為的是要訓練我們:

希伯來書12: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我們不求沒有苦難,卻求可以「勝過」苦難。求在苦難裏親身經歷神的掌權。

約伯;Job 42:5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但如何可以面對苦難而不會抱怨神?甚至是埋怨神,以致遠離神?

在但以理書的6:10中,

Dan 6:10  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裡(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

作為一個主日教友是不足夠的。

我們要天天透過靈修,讀經和祈禱來加深對神的認識。加深與神的關係。

Illus:

就如男女朋友,要互相真正的了解,不是靠一起吃喝玩樂,而是要有心靈上的溝通→談人生,談理想,對世界,對事物的看法等才能真正了解對方。

例如;平淡的生活vs. 多恣采;全然奉獻vs. 只求有永生的passport.

與神的關係亦是一樣。

例:電影『赤壁』- 講到大家都熟悉的魏、蜀、吳的三國故事。電影裏描述到蜀國的將士如何的忠心為到國家,為到他們的主公劉備甘願戰死沙場,甘願戰至最後一一兵一將…

今天我們正如保羅所講,都是『基督的兵』,我們可有為主而犧牲的決心,可有『即或不然,…﹝亦﹞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的決心,因為合知道我們的神是創造的神,萬有的主,一切都是在祂的掌握中。

在屬靈的路上,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異鄉客。

Heb 11:13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1Pe 1:17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就讓我們;

Hbi:在神的恩典和掌權中,在異鄉裏,成為一群活的見證人。…

回應歌;『勇敢走出去』

為印度正受迫害的基督徒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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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道:但以理書》鄺炳釗著,8頁

[2] Lev 11:3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Lev 11: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Deu 12:23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原文作生命)與肉同吃。

Deu 12:24  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Deu 12:25  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Deu 12:26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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