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迎見上帝
上帝慈愛的呼召vs.上帝公義的警告
一、以色列的罪行
1.奢侈(四1~3)
2.偽善(四4~5)
當先知說這些話的時候,他使用了“聖潔的反語”,因為他後來指示他們做的事正好相反(摩五5)。正如今天的牧師對會眾說:“好啊,去上教堂吧,但是去了你只會罪上加罪。去參加聖經夏令營吧,但這樣你只會更加悖逆。你的心其實並不在乎認識神或遵行他的旨意。這些不過是演戲。你做這些事情,是因為現在流行這麼做。”
對猶太人來說,伯特利是個非常特殊的地方,因為它與亞伯拉罕(創十二8,十三3)和雅各(創二十八10–22,三十五1–7)有關,神的約櫃曾經存放在伯特利(士二十18–28)。但在阿摩司的日子,它是“王的聖所”的所在地,祭司亞瑪謝服侍的地方(摩七章)。吉甲對以色列人也很重要,因為約書亞和百姓第一次進入應許之地時,就是在那裡安營的(書四19–20,五2–9)。吉甲也是掃羅被選為以色列王的地方(撒上十一15)。不幸的是,這兩個地方都設立了邱壇,百姓在那裡崇拜外邦的神,卻聲稱他們在敬拜主耶和華。
從表面上看,以色列似乎正在經歷一場宗教復興。成群的人湧向“聖地”(摩五5),獻上他們的祭物和十分之一(摩四4,五21–22),還甚至唱歌讚美主(摩五23,六5,八3、10)。他們獻祭比律法所要求的更頻繁,仿佛要證明他們是多麼的屬靈。但是他們的禮物和歌聲並沒有打動主,因為主看到了他們內心所存的;他們心裡的罪,使他們的祭物不蒙悅納。
(1)首先,他們的祭物是不潔淨的,好像在祭壇上獻有酵的餅,這是神所禁止的(利二11,六17)。神不想要公牛和山羊的祭物;他想要我們從心裡順服他(撒上十五22–23;參見詩五十8–9,五十一16–17;賽一11–17;何六6;彌六6–8;可十二28–34)。如果我們的心沒有在神的眼中看為正,那麼所獻的祭就沒有意義(創四1–7)。
(2)此外,他們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自豪,並想方設法讓每個人都知道他們對神有多麼慷慨。他們吹噓自己的甘心祭完全出於自願;他們彼此誇耀自己所獻的祭。他們所做的一切並沒有使耶和華得著榮耀(參見太六1–4)!今天的人和他們一樣,也是設法讓講壇和教會公告宣揚自己慷慨的行為。如果無人讚賞,他們就不捐獻。
(3)以色列人“愛”參加宗教集會,卻不愛那位他們口口聲聲敬拜的神。那時,去伯特利、吉甲朝聖頗受歡迎,人人都想跟上潮流。然而在耶和華面前,無人認罪,無人痛悔。宗教集會只不過是一次讓參與者自我感覺良好的宗教活動罷了。整個宗教體系都敗壞了;人們以為他們是在侍奉神的時候,其實是在犯罪。
這一點顯然也適用於今天的教會。我們很容易加入到一個人數眾多、歡喜快樂的宗教群體中,熱情高唱著振奮人心的歌曲,把錢財投入奉獻箱,但內心卻沒有得著改變。驗證你屬靈經歷的方法,不是問“我感覺好嗎?”或者“我們人數多嗎?大家很開心嗎?”真正的考驗是:“我是否更瞭解上帝,更像耶穌基督了?”
(4)在阿摩司的時代,人們聚會完回到家,並沒有去幫助貧窮的人,餵養饑餓的人,照顧孤兒寡母。他們帶著和離家時一樣自私的心回家了,因為他們的“敬拜”只是一種徒有其表的儀式(賽一11–17)。任何不改變基督徒自私自利、不幫助解決社會問題的宗教“復興”,根本就不能稱之為復興。
(5)耐人尋味的是,阿摩司還提到了音樂,這本是教會崇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然而,猶太人所認為的美妙音樂,在神看來卻是“噪音”(摩五23,英王欽定版聖經譯為“噪音”,和合本譯為“聲音”——譯者注)。今天,人們會為一場基督教音樂會支付高昂的票價,卻不會去參加自己所在教會的免費聖經學習班或聖經研討會。今天,基督教音樂是一大產業,但我們懷疑這其中究竟有多大成分是真正榮耀主的。我們所認為的音樂對主來說可能只是噪音。
無論是宏偉的宗教場合,還是本地教會的侍奉,都需要我們帶著屬靈的洞察力去看,去偽存真,把握實質。我們需要問自己:“這次聚會中禱告在哪裡?神得著榮耀了嗎?我們是否在他面前破碎自己?聚會的果效還在嗎?還是隨著聚會的結束,我們的熱情也減退了?我們是被神的聖潔和榮耀所折服,還是只是在為宗教名人喝彩呢?”
無論是福音、教育、社會行動、全球佈道,還是讓饑餓的人得飽足,教會為神所做的這一切事都是出於敬拜。如果敬拜的源頭被污染了,教會的全部聖工都會被玷污。就像阿摩司時代的猶太人一樣,我們只會“往伯特利去犯罪”!因此,神的子民理應察看自己的內心,確保自己的動機是正直的,在聚會中的行為是榮耀主的。
主吩咐阿摩司加以譴責的三大罪,阿摩司已經論及了其中的兩個:奢侈和偽善;現在他開始討論第三大罪——頑梗。神的子民悖逆,心裡剛硬,不肯聽從耶和華的話。
3.頑梗(四6~13)
在這一篇中,阿摩司曾五次對以色列民說:“你們仍不歸向我。”(摩四6、8、9、10、11)以色列人經歷了神的管教,卻仍不肯順服他的旨意;即便如此,他們卻還在照常進行著表裡不一的宗教活動!“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神與猶太人所立的約清楚地表明,如果他們遵行神的律法,神必賜福給他們,如果他們違背,他就會管教他們(申二十七至二十九章)。神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他們面前,勸告他們“選擇生命”(申三十19–20)。不幸的是,他們藐視神的愛,拒絕他的警告,選擇了死亡。
神為了使他的子民歸向他,對以色列施以管教。請思考以下這些管教。
(1)饑荒(摩四6)。“牙齒乾淨”是指人們沒有糧食可吃,所以他們的牙齒不會變髒。神在立約時曾應許,如果百姓聽從主的話,就會豐收五穀,但如果他們違背,就會發生饑荒(利二十六27–31;申二十八1–11)。當農民不能種莊稼時,食物短缺,糧食價格上漲,百姓就會遭受痛苦和死亡。按理說,這樣的管教會使人認罪悔改,歸向神,但以色列人並沒有歸向神。
(2)乾旱(摩四7–8)。神並未使整個國家遭遇一場普遍的乾旱,而是不時地在不同的地方停止降雨,從而證明了他掌管著一切。神統管萬有,藉著這一明證,理應提醒猶太人回憶起約中所說的有關降雨的應許(利二十六18–20;申十一16–17,二十八23–24),然而他們並沒有引以為鑒。
(3)農作物受災(摩四9)即使神使地為他們長出瓜果蔬菜,他們也不感激。所以他就用旱風、黴爛、剪蟲毀壞莊稼,再一次按照約中的警告管教他們(申二十八38–42)。以色列國本不該對此感到驚訝。
(4)瘟疫(摩四10上)。在神的約中,其中有一個應許是,如果他的子民誠實地遵行律法,神就“不將所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他們身上(出十五26);但他們若悖逆他,就必受埃及人所受的一切疾病(利二十六23–26;申二十八21–22、27–29、35、59–62)。與其他的管教一樣,神一如既往地信守諾言。
(5)戰敗(摩四10下)。“仇敵起來攻擊你,耶和華必使他們在你面前被你殺敗,他們從一條路來攻擊你,必從七條路逃跑。”(申二十八7;參見利二十六6–8)對一個被眾多龐大帝國所包圍的小國來說,這是何等的應許!但只有在百姓忠於主的時候,這個應許才能成就。如果他們不聽從神,就會在敵人面前蒙羞,敗下陣來(利二十六32–39;申二十八49–58)。戰敗的結果如此可怕,甚至營中的屍首都得不到體面的安葬,而是躺在那裡腐爛變臭。神遵守了他所起的誓:亞述人征服了以色列,巴比倫人將猶大人擄去。
(6)大災難(摩四11)。我們不確定這場災難究竟是什麼。也許是一場地震(摩一1),也許是軍隊毀滅性的入侵(王下十32–33,十三7)。無論是什麼樣的災難,它一定非常可怕,因為主將它與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毀滅相提並論(創十九24–25;參見申二十九23;賽一9,十三19)。一根柴從火中抽出的意象表明,耶和華干預了這場災難,並在最後時刻拯救了他們(亞三2)。他們被火焚燒,卻沒有被燒盡。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他們的忘恩負義和剛硬的心就顯得更為可憎了。
(7)最終的審判(摩四12–13)。以色列國之所以經歷了饑荒、乾旱、農作物災害、瘟疫、戰爭和毀滅性的災難,是因為神要對他的百姓說話,引導他們悔改。然而無論給他們什麼管教,他們都不肯回到他身邊。他還能做些什麼呢?他可以親自出面來處置他們!“以色列啊,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摩四12)這句話並不是在呼籲他們悔改,而是宣告悔之晚矣。萬軍之耶和華必與亞述人同來,將以色列人如牛一般牽到宰殺之地(摩四2)。“在各葡萄園,必有哀號的聲音,因為我必從你中間經過。”(摩五17)